DDP是《2000通则》中包含的13种贸易术语中卖方承担风险、责任和费用最大的一种术语。
具体是指卖方要负责将货物从启运地一直运到合同规定的进口国内的指定目的地,把货物实际交到买方手中,才算完成交货。
卖方必须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交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EXW术语下卖方承担最小责任,而DDP术语下卖方承担最大责任。若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取得进口许可证,则不应使用此术语。
但是,如当事方希望将任何进口时所要支付的一切费用(如增值税)从卖方的义务中排除,则应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写明。若当事方希望买方承担进口的风险和费用,则应使用DDU术语。
DDP操作要点
(4)由于卖方承担在特定交货地点交货前的风险,买卖双方应尽可能清楚地订明指定目的地的交货地址,最好能具体到指定目的地内特定的点。如果没有约定特定的交货点或该交货点不能确定,卖方可以在指定目的地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
(5)卖方对买方没有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但由于整个运输过程的风险要由卖方承担,卖方通常会通过投保规避货物运输风险。
1.妥善办理投保事项
由于按照DDP术语成交,卖方要承担很大的风险,为了能在货物受损或灭失时及时得到经济补偿,卖方应办理货运保险。选择投保的险别时,DDP术语也应与DDU术语一样,根据货物的性质、运输方式及运输路线来灵活决定。
2.关于运输方式问题
按照《2000通则》的解释,DDP和DDU术语均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但是,当交货地点是在目的港的船上或码头时,则不能使用DDP应采用DES或DEQ术语。
3.其他注意事项
在DDP交货条件下,卖方是在办理了进口结关手续后在指定目的地交货的,这实际上是卖方已将货物运进了进口方的国内市场。
如果卖方直接办理进口手续有困难,也可要求买方协助办理。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买方办理货物的进口手续和支付关税,则应采用DDU术语。
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在卖方承担的义务中排除货物进口时应支付的某些费用(如增殖税),应写明“Delivered Duty Paid,VAT Un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完税后交货,增殖税未付(……指定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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