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会根据不同的装运条件,责任划分,付款方式等条件,选择不同的国际贸易方式,而对应着这些不同的贸易方式,人们把这些贸易术语总结为13种常用的国际贸易术语,今天我们就着重了解一下这13种国际贸易术语的含义,分类和使用场景。
所谓贸易术语,是进出口商品价格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用一个简短的概念或三个字母,来说明交货地点、商品的价格构成和买卖双方有关费用、风险和责任的划分,确定卖方交货买方接货应尽的义务。贸易术语有两重意义,一是表示交货条件;二是表示价格的构成。交货条件是指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责任、费用和风险的划分条件;价格条件是指商品价格包含的主要组成部分,除成本价格外,可能还包括运费、保险费以及进出口关税等费用。
在《2000年通则》中,共归纳了13种贸易术语,根据买卖双方承担义务的不同,我们按照贸易术语的开头字母将13种贸易术语划分为以下四组:
E组(启运)
本组仅包括EXW(工厂交货)一种贸易术语。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不负责办理货物出口的清关手续或将货物装上任何运输工具。EXW术语是卖方承担责任最小的术语。
F组(主要运费未付)
本组包括FCA(货交承运人)、FAS(装运港船边交货)和FOB(装运港船上交货)三种贸易术语。在采用装运地或装运港交货条件成交而主要运费未付的情况下,即要求卖方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指定装运港时,应采用F组术语。按F组术语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属于装运合同。
C组(主要运费已付)
本组包括CFR(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CPT(运费付至目的地)和CIP(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四种贸易术语。按此类术语成交,卖方必须订立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但对货物发生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发运后所产生的费用,卖方不承担责任。C组术语包括两个“分界点”,即风险划分点与费用划分点是分离的。按C组术语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属于装运合同。
D组(到达)
本组包括DAF(边境交货)、DES(目的港船上交货)、DEQ(目的港码头交货)、DDU(未完税交货)和DDP(完税后交货)五种贸易术语。采用D组术语,卖方应负责将货物运至边境或目的港或进口国内约定目的地或地点,并承担货物运至该地以前的全部风险和费用。按D组术语订立的买卖合同属于到货合同。
综上所述,EXW,FCA,FAS,FOB,CFR,CIF,CPT,CIP,DAF,DES,DEQ,DDU,DDP就是我们常用的13种贸易术语,这13种贸易术语,按照从左至右,卖方的义务越来越大,买方的反之。也就是说,上述贸易术语中,EXW术语下卖方承担最小责任,而DDP术语下卖方承担最大责任。
接下来我们逐一对这些术语条款进行了解.
EXW工厂交货
EXWORKS(…namedplace)–工厂交货(…指定地)是指卖方在其所在处所(工厂、货场、仓库等)将货物提供给买方时,即履行了交货义务。除非另有约定,卖方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备妥的车辆,也不负责出口清关。买方负担自卖方所在处所提取货物至目的地所需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因此,这个术语是卖方负担最少义务(minimum obligation)的术语。如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办理出口手续,则不应使用本术语,而应使用FCA =FREE CARRIER(…named place)–货交承运人术语。
FCA货交承运人
FREE CARRIER(…named place)–货交承运人(…指定地)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在指定地或地点将经出口清关的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监管,并负担货物被交由承运人监管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买方必须自负费用订立从指定地或地点发运货物的运输合同,并将有关承运人的名称、要求交货的时间和地点,充分地通知卖方;负担货交承运人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负责按合同规定收取货物和支付价款。
FAS船边交货
FREE ALONGSIDE SHIP(…named port of shipment)–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放置码头或驳船上靠船边,即履行了交货义务。这是指买方必须自该时刻起,负担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FAS术语要求买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如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办理出口手续,则不应使用此术语。本术语只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FOB离岸价格
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FOB术语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离岸价格”。
采用FOB术语,需注意以下几点:
1. 买方应及时租船订舱,并将船名、装船地点和时间及时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及时备货,安排装船。否则将构成买方违约。从而有可能导致卖方要求解除合同及/或要求损害赔偿。
2. 装船费用负担情况,一船采用FOB术语变形来表示。常见的有:
FOB班轮条件(FOB liner terms),指装船费用如同以班轮装运那样由支付运费的一方(即买方)负担;
FOB钓钩下交货(FOB under tackle),指卖方将货物置于轮船吊钩可及之处,从货物起吊开始的装船费用由买方负担;
FOB包括理舱(FOB stowed, FOBS),指卖方负担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支付包括理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
FOB包括平舱(FOB trimmed, FOBT),指卖方负担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支付包括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
CFR成本加运费
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抵达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此术语是指卖方负责办理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输并支付运费,在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港口将货物装港上船,并办理出口手续。即完成交货。风险划分以装运港船舷为界。CFR仪适合于水上运输方式。按CFR术语成交,卖方在装船后,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办理保险。
按CFR术语成交,应注意有关CFR的变形问题。为了明确卸货费究竟由何方负担,买卖双方可在CFR术语后加列表明卸货费由谁负担的具体条件:
①CFR Liner Terms(CFR班轮条件):即买方不负担卸货费。
②CFR Landed(CFR卸到岸上):是指由卖方负担卸货费,其中包括驳运费在内。
③CFR Ex Tackle(CFR吊钩下交货):是指由卖方负担卸货费用。
④CFR Ex Ship′s Hold(CFR舱底交货):是指由买方负担卸货的费用。
CIF 成本,保险加运费
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负责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以及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费。
在采用CIF术语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 CIF合同属”装运合同”,尽管我们通常称之为”到岸价”,但这是指价格的构成,是由成本运费+保险费。而不是指卖方也负责货物到岸前的风险。卖方在按合同规定的装运地将货物交付装运后,对货物可能发生的任何风险不再承担责任。
2. 卖方应及时租船订舱。
3. 卖方应按合同要求办理保险,有关保险责任的起讫期限必须与货物运输相符合,并必须至迟自买方需负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时(即自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对买方的保障生效。该保险责任的期限必须展延至货物到达约定的目的港为止。
4. 卸货费用的负担,常用CIF术语的变形来表示,例如:
2 CIF班轮条件(CIF liner terms),指卸货费用按班轮条件处理,由支付运费的一方(即卖方)负担;
2 CIF舱底交货(CIF ex ship’s hold),指买方负担将货物从舱底起吊卸到码头的费用;
2 CIF吊钩交货(CIF ex tackle),指卖方负担将货物从舱底吊至船边卸离吊钩为止的费用;
2 CIF卸到岸上(CIF landed),指卖方负担将货物卸到目的港岸上的费用。
5.CIF合同属于象征性交货(symbolic delivery)合同。卖方只提交符合合同要求的单据,即等同于交付货物,即使在卖方提交单据时,货物已经灭失或损坏,买方仍必须凭单据付款,但他可凭提单向船方或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CPT 运费付至(指定的目的地)
CARRIAG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在货物被交由承运人保管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在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发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CIP 运费和保险费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除了须承担在CPT术语下同样的义务外,还须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的买方风险取得货物保险,订立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
DAF边境交货
DELIVERED AT FRONTIER前沿(…named place)–边境交货(…指定地)是指卖方在毗邻国家关境前的边境指定地和地点提供了经出口清关的货物时,即履行了交货义务。”边境”一词可用于任何边境,包括出口国边境。因此,在这个术语中确切地指定有关边境的交货地和地点,是极为重要的。本术语主要用于铁路或公路货物运输,也可适用于其他任何运输方式。
DES 目的港船上交货
DELIVERED EX SHIP(…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港船上向买方提供了未经进口清关的货物时,卖方即履行了交货义务。卖方必须负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本术语只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DEQ 目的港码头交货
DELIVERED EX QUAY码头(duty paid)(…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目的港码头交货(关税已付)(…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的码头,经进口清关,可供买方收取时,即履行了交货义务。卖方必须负担货物交至该处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关税、税捐和其他费用。
如果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取得进口许可证,本术语则不宜使用。
如果双方当事人愿由买方办理货物清关手续并支付关税,则应使用”关税未付”字句而不是”关税已付”,或采用DES术语。
如果双方要求排除卖方负担货物进口时支付某些费用的义务,如增值税(VAT),则应通过加注字句,如”目的港码头交货,增值税未付(…指定目的港)”,以使之明确。
本术语只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DDU 未交税交货
DELIVERED DUTY UN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的指定地,可供买方收取时,即履行了交货义务。卖方必须负担货物运至该处的费用和风险(不包括关税、税捐和进口时所需支付的其他由当局收取的费用,以及办理海关手续费用和风险)。买方必须负担由于他未及时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手续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和风险。
如果双方当事人愿由卖方办理海关手续和负担由此引起的费用和风险,则应就此意思加注字句以使之明确。
如果双方当事人愿在卖方义务中包括货物进口时需支付的某些费用如增值税,则应就此意思加注字句,如”未完税交货,增值税已付(…指定目的地)”,以使之明确。
本术语可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DDP 完税后交货
DELIVERED DUTY 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的指定地,可供买方收取时,即履行了交货义务。卖方必须负担货物运至该处的风险和费用,包括关税、税捐和其他费用,并办理货物进口的清关手续。与EXW相反,DDP是卖方负担最多义务(maximum obligation)的术语。
如果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取得进口许可证,则不应使用本术语。
如果双方当事人愿由买方办理货物进口的清关手续和支付关税,则应使用DDU术语。
如果双当事人愿从卖方的义务中排除货物进口时需支付的某些费用,如增值税,则应就此意思加注字句,如”完税后交货,增值税未付(…指定目的地)”,以使之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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