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外贸新手在向货代资讯海运费时,常常对报价一头雾水,不清楚海运附加费有哪些?哪些附加费是需要申报的?
海运附加费的定义
由于船舶、货物、港口及其它方面的种种原因,使得船方在运输货物时增加费用开支或蒙受经济损失,船方为补偿这些开支或损失,除基本费率外,规定另外收取的费用,就叫附加费。
所以海运附加费是属于进口货物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中的一部分,需注意是否需要申报,计入完税价格哦!
另外,海关总署第213号令中第三十五条还规定:进口货物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应当按照由买方实际支付或者应当支付的费用计算。
因此,只有由买方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的海运附加费才需要申报进完税价格。
常见的海运附加费
燃油附加费(BAF)
由于燃油价格上涨,使船舶的燃油费用支出超过原核定的运输成本中的燃油费用,船公司在不调整基本运价的前提下,为补偿燃油费用的增加而加收的附加费。
低硫燃油附加费(LSS)
为弥补在新的硫氧化物排放控制区航行船舶使用低硫燃油所增加的成本,而收取的附加费。
货币贬值费(CAF)
由于国际金融市场的汇率发生变动,致使计收运费的货币贬值,船公司为弥补在货币兑换过程中的损失而加收的附加费。
码头操作费 THC
可进一步分为起运港码头操作费和目的港码头操作费。
原产地收货费ORC
本地收货费/原产地收货费/原产地接货费。
ORC专门针对从华南地区各港口启运,目的港为北美、中南美、欧洲和北非等这些远洋航线。
华南地区各港口去到其他目的港的比如东南亚则跟其他地区的港口一样,只征收THC。
集装箱服务费 CSC
集装箱或货柜服务费。
目的地交货费 DDC
个费用才有卖方/发货方负担,否则都是由买方/收货方支付。
比如CIF条款-买方/收货方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所以目的港一切费用包括DDC均由方/收货方承担。
旺季附加费 PSS
这个费用一般在旺季货运比较繁忙的时候很多船公司都会借故收取,跟我国的“春运”涨价有点类似。每年的4-11月份一般为世界货运的旺季。
超重附加费 HLA
指每件商品的毛重超过规定重量时(各船公司规定不一,有2公吨,也有3公吨或5公吨的)所增收的附加运费。
超重附加费是按重量计收的,重量越大,其附加费越高,如需转船时,每转船一次,加收一次。
超长附加费 LLA
指每件商品长度超过规定长度时(中远一号运价表规定为9米)所增收的附加运费。
超大附加费 SBC
指一件货物的毛重或长度或体积超过或达到运价本规定的数值时加收的附加费。
综合费率上涨附加费GRI
一般是南美航线、美国航线使用。因为港口、船舶、燃油、货物或者其他方面的种种原因,使得船公司的运输成本明显增加,船东为补偿这些增加的开支,于是加收综合费率上涨附加费。
紧急成本附加费ECRS
也可以叫做“恶劣天气操作附加费”——比如不好的天气状况造成船舶运输和操作成本的显著增加等等诸如此类的情况,就要加收这个费用。
哪些附加费需要跟海关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 (海关总署第213号令)第五条规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且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运输及其相关费用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与运输有关
二、是应计算至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输入地点起卸前;
三、是由买方实际支付、应当支付的。
以码头装卸费为例。如果是起运港码头装卸费,或在中转港产生的装卸费,该费用属于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相关费用,应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如果是卸货港码头产生的装卸费,该费用属于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的运输相关费用,不应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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