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国际站公布商家有责纠纷率指标统计口径

11月10日消息,阿里巴巴国际站发布了关于商家有责纠纷率指标统计口径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维护平台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与公平诚信的交易环境,严肃买卖双方履约责任,平台对现有纠纷率指标进行优化,变更指标为商家有责纠纷率。

据介绍,商家有责纠纷率是指,近180天支付经平台仲裁商家全部或部分责任的纠纷订单和因商家责任纠纷退款的订单数/近180天支付的订单数。以上订单均为信用保障订单。

阿里国际站公布商家有责纠纷率指标统计口径
图源:Alibaba.com规则中心

关于具体指标口径说明,第一,仲裁期完结,仲裁判定商家全部责任或部分责任的纠纷订单纳入计算;仲裁介入后撤销的商家原因纠纷订单也纳入计算。第二,协商期完结,纠纷原因为商家原因的订单纳入计算。第三,2小时无理由退款订单不纳入商家有责纠纷率指标计算;无忧退订单,若买家通过保险赔付获得退款且未升级仲裁的订单不纳入商家有责纠纷率指标计算;买家发起纠纷退款的原因为“买家采购计划有变— Purchase plan has changed ”等订单均不纳入计算。

关于指标变更时间及数据说明,自2023年2月1日起,买家发起的纠纷退款订单根据上述统计口径纳入商家有责纠纷率指标计算,纠纷发起时间早于该时间的纠纷订单不纳入该指标计算;自2023年12月1日起,卖家发起的纠纷退款订单将纳入商家有责纠纷率的计算,发起时间早于该时间的纠纷订单不纳入该指标计算。

关于违规处罚的部分,首先,商家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买家变更或选择与实际纠纷情况不符的纠纷退款原因。如平台收到买家类似投诉或举报,将对违规商家视违规严重程度处以包括不限于限流、临时关闭账号、永久关闭账号等处罚。其次,平台会根据纠纷投诉数据陆续对个别严重影响买家交易体验的纠纷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各专项治理行动的处罚规则以各治理及处罚方案为准。

阿里国际站公布商家有责纠纷率指标统计口径

图注:关于商家有责纠纷率指标统计口径的公告完整版

图源:Alibaba.com规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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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李伊
转自链接:https://www.dsb.cn/2321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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