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10”方式下的业务流程图
“9610”模式下,跨境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物流企业通过“单一窗口”或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分别将“三单信息”(商品信息、物流信息、支付信息)实时传输给海关,海关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方式通关,为企业出具报关单退税证明,解决企业出口退税难题。通关后,商品以邮递、空运等方式运送出境。
为简化申报,海关总署规定,跨境电商综试区出口不涉及出口征税、出口退税、许可证件管理且单票货值5000元以下的B2C电商商品,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统计”方式通关。出口退税方面,一般地区有票退,综试区无票免税;企业所得税方面,综试区内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为4%。
“9610”模式以小包、单个包裹发货,允许跨境电商企业将商品从境内通过第三方物流商运送至海外消费者,具有链路短、时效快、成本低、更灵活等特点。对比9810、9710等出口模式,在时效上,9610最适合小包直邮模式的跨境电商企业出口。
“9710”方式下的业务流程图
“9810”海关监管方式,全称“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指境内企业将出口货物通过跨境物流送达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常见于采用FBA物流模式或海外仓模式进行零售出口的企业。
“9810”方式下的业务流程参见下图
在具体通关管理上:
对于单票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元,或涉证、涉检、涉税的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企业应当通过H2018通关管理系统办理通关手续。对于单票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含)以内,且不涉证、不涉检、不涉税的,企业可以通过H2018系统或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系统办理通关手续。
1、通过H2018通关
(1)电子信息传输。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申报前,跨境电商企业或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应向海关传输交易订单信息;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申报前,跨境电商企业应向海关传输海外仓订仓信息。
(2)报关单申报。跨境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报关单。
2、通过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通关
(1)电子信息传输。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货物申报前,跨境电商企业、物流企业应分别向海关传输交易订单、物流信息;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货物申报前,跨境电商企业、物流企业应分别向海关传输海外仓订仓信息、物流信息。
(2)清单申报。跨境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清单。清单无需汇总申报报关单。
“1210”方式下的业务流程图
“1210”监管方式用于进口时仅限经批准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试点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
特点:
①退货:电商通过“1210”方式出口的货物,可以退回保税区进行重新清理、维修、包装后再销售,这样一来,国内仓储和人工也相对便宜,可以节约成本。
②买全球、卖全球:电商境外采购的货物,可以进入保税区存放,然后根据需要,可以将产品以包裹的方式清关后寄递给境内外的客户。这样,既减少了通关单的麻烦,也节省了关税,减少卖家资金的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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